我公司是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機器設備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應如何繳納增值稅?點擊數:31272020-01-06 00:00:00 來源: 杰瑞稅務師事務所 問:我公司是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機器設備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應如何繳納增值稅?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中外合作辦學等若干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2號)第六條規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機器設備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應分別核算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的銷售額,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一般納稅人銷售外購機器設備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如果已經按照兼營的有關規定,分別核算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的銷售額,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納稅人對安裝運行后的機器設備提供的維護保養服務,按照“其他現代服務”繳納增值稅。 【責任編輯:郴州正旺杰瑞稅務師事務所有限公司】(Top) 返回頁面頂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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