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外匯結算貨物如何計算繳納消費稅點擊數:20512014-04-10 03:09:22 來源: 杰瑞稅務師事務所
【問題】
企業銷售貨物,用外匯結算的,如何折算為人民幣計算交納消費稅? 【解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9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第51號令)的規定:“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結算銷售額的,其銷售額的人民幣折合率可以選擇銷售額發生的當天或者當月1日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納稅人應在事先確定采用何種折合率,確定后1年內不得變更”。 【責任編輯:杰瑞稅務師事務所】(Top) 返回頁面頂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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