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飾成本可否加計扣除?點擊數:17942014-04-10 02:52:15 來源: 國家稅務總局
問題內容:
現有一家房地產公司開發沿街兩層商鋪14000平方米,每平方米銷售價格6000元,現為提高沿街商鋪商業價值,房地產公司于購房客戶達成協議,由房地產公司代為沿街商鋪統一裝飾,收取購房戶裝飾款5000萬元,實際發生裝飾成本4300萬元,收入5000萬元應計繳土地增值稅,請問,裝飾成本4300萬元可否享受土地增值稅加計扣除? 回復意見: 您好: 您在我們網站上提交的納稅咨詢問題收悉,現針對您所提供的信息簡要回復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五條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吨腥A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五條 條例第二條所稱的收入,包括轉讓房地產的全部價款及有關的經濟收益。因此,房地產公司銷售房屋建筑物所收取的有關經濟利益均要繳納土地增值稅。裝飾成本屬于開發成本一部分,可以按規定加計扣除。 【責任編輯:杰瑞稅務師事務所】(Top) 返回頁面頂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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