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以非貨幣性資產出資,如何繳納企業所得稅?點擊數:29552014-04-10 03:15:24 來源: 正旺杰瑞稅務師事務所
問題內容:
企業以非貨幣性資產出資超過賬面價值的部分是否需要繳納所得稅呢?如果是中外合資企業或外國企業是否繳納相應的外資(外國)企業所得稅呢?請問相關的文號分別是多少? 回復意見: 您好: 您在我們網站上提交的納稅咨詢問題收悉,現針對您所提供的信息簡要回復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企業發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及將貨物、財產、勞務用于捐贈、償債、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等用途的,應當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或者提供勞務,但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非貨幣性資產出資屬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因此,以非貨幣性資產出資超過賬面價值的部分應根據以上規定繳納所得稅。 【責任編輯:杰瑞稅務師事務所】(Top) 返回頁面頂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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